零售贸易项目俗称零售商品,主要是指在零售终端通过POS扫描结算的商品。一听啤酒、一瓶洗发水和一瓶护发素的组合包装都可以视为零售商品。
在我国,零售商品的标识代码主要采用GTIN的三种数据结构,即EAN/UCC-13、EAN/UCC-8和UCC-12。通常情况下,选用13位的数字代码结构用EAN-13条码表示。只有当产品出口到北美地区并且客户指定时,才申请使用UCC-12代码(用UPC条码表示)。中国厂商如需申请UPC商品条码,须经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办理。EAN/UCC-13和EAN/UCC-8的结构分别如图1、图2、图3所示。
(1)当前缀码为690、691时,EAN/UCC-13的代码结构如图1所示。
(2)当前缀码为692、693时,EAN/UCC-13的代码结构如图2所示。
在编制贸易项目的商品标识代码时,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假设分配给某企业的厂商识别代码为6901234,表1给出了其部分产品标识代码的编码方案。
根据表1所示可知:
在我国,零售商品选用EAN/UPC商品条码来表示。EAN/UPC商品条码包括EAN商品条码(EAN-13和EAN-8)和UPC商品条码(UPC-A和UPC-E)。EAN-13和EAN-8条码如图4所示。UPC商品条码是UCC-12标识代码的条码符号表示,具体见GB 12904-2003。
EAN-13商品条码又称标准版商品条码,表示EAN/UCC-13代码。EAN-8商品条码也称缩短版商品条码,表示EAN/UCC-8代码。
在通常情况下,用户应尽量选用EAN商品条码,尤其是选用EAN-13条码。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采用EAN-8条码。
一个完整的EAN-13商品条码如图5所示
EAN/UPC条码符号的放大系数一般在0.80~2.00的范围内选择。条码符号随放大系数的变化而放大或缩小。具体尺寸要求见GB 12904-2003。当放大系数为1.00时,EAN-13与EAN-8商品条码的主要尺寸如图6、图7所示。
条码左右侧空白区的宽度尺寸随放大系数的变化而变化。当放大系数为1.00时,EAN-13商品条码的左右侧空白区最小宽度尺寸分别为3.63mm和2.31mm;EAN-8商品条码的左右侧空白区最小宽度尺寸均为2.31mm;如图6、图7所示。左右侧空白区的宽度对条码的成功识读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其宽度尺寸要求是衡量条码符号质量的主要参数之一。
条空颜色搭配是指条码中条色与衬底空色的组合搭配。条码是使用专用识读设备依靠分辨条空的边界和宽窄来实现的,因此,要求条与空的颜色反差越大越好。一般来说,白色作底,黑色作条是最理想的颜色搭配。表2中所示的颜色组配方案仅供条码符号设计者参考使用。条空颜色搭配最终应满足GB 12904-2003的相关要求。
零售商品条码位置的选择应以符号位置相对统一、符号不易变形、便于扫描操作和识读为准则。首选的条码符号位置宜在商品包装背面的右侧下半区域内。
对一些无包装的商品,商品条码符号可以印在挂签上,如果商品有较平整的表面且允许粘贴不干胶标签或缝上布标,条码符号可以印在标签上,见图13。
EAN/UPC条码符号质量合格是POS商店实现商品准确、快速扫描结算的先决条件,条码符号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制造商、销售商和印刷企业等三方利益。为保证条码的印刷质量,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开展了条码原版胶片制作服务和印刷企业商品条码的印刷资格认定工作。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到编码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定制条码原版胶片,并到获得商品条码印刷资质的印刷企业印制条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及其分支机构还为成员企业提供条码符号质量检验服务。以避免企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